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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的同时 不能忽视全过程监管(200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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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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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放在围护结构保温以及推广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新技术方面,却不对建筑用能的真实数据进行规划与考核,这样能够产生多少真实的节能效果呢?”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江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片面追求采用先进技术的做法不可取 目前建筑节能工作中存在这样一种思路,以采用多种节能措施,应用多项节能技术为目标。 江亿院士对此提出不同看法,“目前北京市几个建筑节能的先进项目,采用的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并依照欧美生活模式和建筑使用方式,其结果是导致实际的建筑能耗远远高于北京市的一般住宅。此外,北京市几项采用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的住宅项目,采暖用电量约为35kWh/m2,折合发电煤耗13kg标煤/m2。但北京市城市热网的热电联产系统实际的供热煤耗在10kg标煤/m2~12kg标煤/m2,相比之下,这些热泵项目并不具有节能的推广价值。” 江亿认为,去年“两会”通过了大型公建要在立项时作节能审查的决定。然而由于立项时建筑方案尚未确定,不可能根据建筑与系统的实际设计方案核算能耗状况,结果节能审查就成为相互攀比采用了多少保温、热泵、太阳能等先进技术,而这些措施实际都不是大型公建节能的核心问题,片面地追求这些技术,很可能最终造成实际能耗的增加。 建立大型公建运行能耗管理中心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江亿建议,在新建项目立项时不必审查用了哪些节能技术,而可以由建设方对各分项建筑能耗作出承诺,审查其承诺数值是否低于同功能建筑的节能标准。此承诺数值是建筑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也是设计投标方案要详细论证的内容。论证的合理与否又可作为评比投标方案的主要审查内容之一。建筑正常运行后要对各分项用能情况实施集中动态监测与管理。时刻观察其各项用能状况的变化,并不断与承诺用能标准进行比较,杜绝各种由于管理运行疏忽造成的能耗增加。对各相同功能的建筑进行运行分项能耗的横向比较,奖优罚劣,或根据承诺数值,通过实际的用能数据实行定额管理。同时,建议政府建立统一的大型公建运行能耗管理中心,对大型公建进行实时监控。 江亿对此措施充满信心,“在对详细设计的审查过程中,就可以根据设计进行详细模拟计算,得到具体的能源消耗量,审查其是否达到承诺的节能数值。这一过程在北京市建委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支持下,已分别在北京奥运场馆建筑和国管局新建办公项目的节能审查中成功实施。”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江亿认为应突出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首先,增加或完善集中供热系统的调节与计量措施,改造部分保温不良的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低效的锅炉,通过全面的供热系统设施、管理与机制的改革,实现采暖节能30%的目标。 其次,建立大型公建的用能分项计量与实时统一监控系统。改造部分配电线路、安装分项电表,建立全市或分区县的采集与监控中心,实现大型公建用能的实时监测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管理与协调机制,并由此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节能改造工作。这一措施可以使大型公建能耗降低20%以上。 最后,各类公共建筑要大范围更换节能灯具,安装照明的节能控制器、电脑的节能控制器、开水器节电控制器,并应积极采用其他被实践证明是有实际节能效果的措施。 “从行为、管理、技术全方位落实,就能真正完成建筑节能重大任务。”江亿院士在采访结束时信心十足地说。 (本报记者 安领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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