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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拒腐防变机制势在必行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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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创造性地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概念,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5大建设,并强调提出要把以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这表明我党对反腐倡廉的思想认识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关系国计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国家固定资产投入不断增长,基本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在庞大的过度竞争的工程建设行业,其职务经济犯罪已经屡见不鲜,少数单位甚至出现令人痛心的“前赴后继”之势。据国际反腐败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2005年度报告,全球工程建设项目每年涉及腐败的资金高达32万亿美元,是腐败滋生最严重的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的反腐败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球性课题。 国务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把建筑市场商业贿赂问题列为5大整治重点之一。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列为新一年度的工作重点,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从民意的“民心工程”。要搞好工程建设行业的反腐倡廉建设,首先必须弄清楚当前工程建设行业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问题的症结与根源,然后才能有的放矢地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的实际情况可以明显看出,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已经出现在建设领域的方方面面、以致全过程。如利用行政审批权索取贿赂;利用施工图设计进行权钱交易;利用工程项目发包权,索贿或者受贿;变更设计追加投资收受贿赂等。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腐败的根源除了管理机制不健全外,就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内在环节失衡,具体体现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方、业主方与被主管方、施工方,甲乙双方存在着明显的“对立不对等,统一不公正”、以致是本末倒置的种种不公正、不平等、不和谐的诸多因素等。要从根本上铲除工程建设行业滋生腐败的根源,将涉及到传统观念的更新、思想认识的提高、政府职能的加强、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与反腐倡廉制度的健全等,因此反腐倡廉建设既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又是一项直接涉及整个思想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庞大系统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工程建设行业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要建立和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必须正本清源,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把腐败犯罪行为遏制在最低程度。 首先,要抓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和拒腐防变的思想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做到廉洁自律,决不以权谋利。 其次,要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贺国强书记在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要求,认真贯彻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并专门制订建设行业的反腐倡廉制度,制度的完整性、操作性、系统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 第三,要抓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的制度创新,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第四,要抓工程建设体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案的改革,实行“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分离的管理体制;实行开放有序、统一监管;建立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伍,加大处罚力度;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促进公平竞争。 第五,要狠抓综合惩治腐败的工作。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紧紧依靠社会和人民群众,形成强大合力,严惩腐败犯罪分子。尤其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惩处力度,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腐败分子决不姑息。 (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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