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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道底线保障“住有所居”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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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驻江苏记者夏天潢陈思锋)尽管江苏省廉租房建设步伐在加快,由于廉租房保障方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只占已保障对象的10%左右,一些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合适的廉租房源,仍被“挡”在政策门外。为让更多的低保困难户尽快享受这一“福利”,江苏省在去年底召开的住房工作会议上再提要求:在经适房、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廉租房。到2010年,全省所有城市低保无房家庭及其他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全部实行实物配租。考虑到苏北一些城市廉租房资金来源有限,从去年开始,省政府决定,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付经济薄弱地区的廉租房建设。 目前,各地正积极开展廉租房建设规划。南京准备在2008~2010年的3年内,每年筹集廉租房保障资金3.8亿元,共建设3000套、15万平方米廉租房;南通把廉租房制度扩大到最低工资线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无锡除在经适房里配建外,还将从市场上收购一部分房源作为廉租房。 统计显示,从2005年至今,江苏省经适房开工面积占整个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逐年上升。到2007年,所占比例首次超过了10%,全省新开工经适房面积达770万平方米,全年经适房竣工面积达到409万平方米。 对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而短期又买不起、享受廉租房也不够格的“夹心层”,江苏省从2006年起启动经适房“共有产权”试验。“主要是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有多少钱出多少,在产权上注明,每个月出几百元钱买几平方米回来。”省房改办负责人说。继泰州及姜堰两市先行试点后,2007年,无锡、连云港、高邮和如皋等市也陆续组织实施,已建成1000套共有产权经适房。与此同时,各地还紧锣密鼓地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编制完成各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制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年度计划。这年度计划将成为江苏省政府考核市、县(市)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日前,江苏省召开的住房工作会议上传来更具量化指标的消息:完善城市低保家庭廉租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到2010年底,全省所有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到15平方米左右。 据了解,江苏省进城务工人员现已达到903万人。苏州、无锡、常州等3市及其所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接近甚至超过了当地常住人口。“各地要把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开展建设’民工公寓’试点,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廉租房”。南京、无锡、南通等地正多方筹集资金建设一批务工人员公寓。常州前不久还出台新规,凡是在该市居住半年以上且有稳定工作的务工人员,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民工公寓”的租住。近日,从江苏省建设厅传来消息,省建设厅正就农民工在城市的租住问题进行调研,不久将形成“红头文件”,指导各地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租得起房”的问题。 近几年,江苏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连续突破百万。在数以百万计的就业大军中,除外来务工者外,还有众多高校毕业生的身影。高房价、高租金,对于人才落户、就业,形成不小阻碍。房产中介人士认为,关键还在于加强市场租赁的流通。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房屋资源,有利于解决城镇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新就业人员的居住问题,也是住房供应体系上的重要一环。为此,江苏省建设厅已着手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破解当前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鼓励住房出租经营,提高市场的房屋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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