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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交管大队四项措施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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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交管大队四项措施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
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坚决预防和制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江西龙南公安交管大队认真学习贯彻公安部“8.14”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总队、支队的统一部署,大队采取行动前抓研判,行动中抓管控,行动后抓处罚,全程抓宣传的方法,迅速采取四项措施,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迎国庆、保平安、促和谐”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大队迅速成立了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主动勤务”理念,要求各中队合理调整勤务,集中优势警力,加强对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大队要求各中队切实把酒后驾驶整治作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强化整治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在全县形成酒后驾驶严管、严治、严罚的持续高压态势。
二是科学分析研判,突出整治重点。为确保整治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大队对辖区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了细致排摸,经过分析和研究,确定了酒后驾驶整治的四个重点,即:重点地区为城区;重点时段为夜间20时至22时及节假日;重点地段为县城榕桂路等酒店、娱乐场所集中的周边道路;重点车辆为酒店、KTV等娱乐场所出来的私人小客车和行驶动态异常的车辆。同时,采取定点设卡和动态巡逻管控相结合、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方法,集中优势警力,提高路面查纠准确率,震慑酒后驾驶违法者,及时消除驾驶员侥幸心理,有力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时时处处抓酒后驾驶的严管氛围。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为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声势和舆论氛围,8月15日上午8时30分,大队在大队大院举行了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启动仪式暨“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主题宣传活动,大队各科(室)、违法处理中心、中队民警、职工、交通协管员68余人参加了仪式。大队还组织民警深入城区龙翔广场、滨江广场及餐饮酒店较为集中的红旗大道、榕桂路等路段,悬挂了主题横幅标语11条(张),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与此同时,大队以各岗勤执勤点为依托,组织民警深入客运站点、社区、商场超市以及公共场所,向广大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和酒后驾驶的危害性。积极走进宾馆、饭店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在醒目位置张贴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标语,在餐桌上摆放“请勿酒后驾驶”的温馨提示牌;向群众分发印有“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驶举报电话和“五个一律”严管规定等宣传内容的温馨提示卡等。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长效管理。为防止酒后驾驶管理出现时紧时松、抓抓停停的现象,大队完善了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如:加强对酒后交通肇事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制定“两个一律”,规定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人员一律暂扣驾驶证三个月,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并将此作为一项纪律严格落实执行;做到“正人先正己”,加强大队民警职工的管理教育,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五条禁令”,带头执行严禁酒后驾驶规定,确保不发生民警职工违反规定受到处理的问题。同时,强化酒后驾驶的日常管理。大队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并以中队为单位持续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不发生因酒后驾驶引起的死亡事故。
通联:341700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赖宏韬 黄志房
电话(传真):0797 355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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