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交管局决定,对举报交通事故逃逸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奖励内容为:一、对于车物损失事故,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500-2000元人民币。二、对于伤人事故,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1000-5000元人民币。三、对于死亡事故,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5000-10000元人民币。四、对于将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的,参照上述规定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但最高不超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五、对造成两人以上死亡或影响较大的交通逃逸事故,经事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可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同时,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举报电话为: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理处,电话:85858186;桥西事故中队,电话:85858188;新华事故中队,电话:85858316;桥东事故中队,电话:85858190;长安事故中队,电话:85858191;裕华事故中队,电话:85808168;开发区事故中队,电话:85858192;石炼交警大队,电话:81564122;矿区交警大队,电话:82072412。同时,广大市民还可拨打“110”报警。(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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