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出台了2010年粮食扶持政策,全省种粮农户享受到省以上补贴资金每亩可以达到200~290元。据了解,今年浙江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呈现“一启动,一提高,两稳定、两完善”的特点。
一启动。从2010年开始,结合新增5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浙江将全面启动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县为主,省、市、县三级联合建设,目标建成100万亩。
一提高。2009年浙江省早晚稻最低收购价每百斤分别提高了13元,2010年,将继续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
两稳定。一是稳定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政策。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二是稳定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水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大户申保,各级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助,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 20元。
两完善。一是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二是完善订单稻谷奖励政策。省财政继续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订单水稻种子)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20元,最高每亩140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10 元,最高每亩不超过70元;进一步完善制种基地农户交售订单种子奖励政策,奖励范围从早稻种子扩大到所有水稻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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