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应该把推进产粮大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主席王巨禄在3月7日下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大会发言中建议,把800个产粮大县优先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试点范围。
王巨禄说,我国800个产粮大县(市、旗)所产粮食占全国总产量的78%以上,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这些县绝大多数又是工业弱县、财政穷县,工业化、城镇化明显滞后。产粮大县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人均收入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左右。由于农业和其他产业的比较效益低下,导致青壮年劳动力大批外流,种粮主要靠“993861部队”。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国家的粮食安全会受到挑战,开拓农村消费市场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他认为,近年来,国家虽然采取很多单项的政策措施,但仍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格局。建议在继续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政策的同时,对产粮大县实施更加特殊的惠农政策。针对产粮大县多是高产穷县、普遍缺乏投入能力的现实,国家应加大对产粮大县建设标准化高产农田的投入,争取在5~8年内使800个产粮大县能够高产稳产、旱涝保收。鼓励产粮大县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生产和农业集约化经营,加快推进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分流。加大对产粮大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议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产粮大县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力争在一年内提出建设规划,3~5年高标准地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两个5年计划的时间使各产粮县城镇人口占全县人口的65%以上。此外,要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支持产粮大县一体化发展基金,支持率先改革户籍制度,尽快使农民和城市居民平等地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吸引社会资金和人才、企业在县城发展二三产业和公益事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
“支持粮食生产和小城镇建设光靠政府投入不行,要重视引入市场机制。”王巨禄提出,可以从全局考虑制定不同地区和企业的碳排放量标准,构建交易平台,驱使碳排量高发区根据工业用地不断扩充的面积和购买商品量的数量,向产粮大县购买所需的碳排量指标,既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又利于鼓励工业发达地区和企业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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