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学校、机关及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停放车辆,不许收费;在公路和城市的道路、便道停放机动车,不许收费……”9月2日,省政府纠风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2009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公布取消取缔停收和规范管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规定,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禁收令”执行得如何?9月5日至6日,记者在省会进行了调查走访。
镜头一:省会大部分医院仍在继续收停车费
9月5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省儿童医院看完病后,开车准备离开,却被门口的升降杆落下拦住了,工作人员要求交回停车卡,并交2元停车费。
记者拿出刊登省政府纠风办紧急通知的报纸给工作人员看,并表示不交停车费。
“这个通知我们知道,但2009年就发过文,一直没有执行呀。”一名正在值班的中年男子看了一眼报纸说,医院停车场是经过运管、物价、工商等部门审批的,是正规的停车场,开具正规发票。
不交停车费,工作人员就不升杆放行。
记者看到,在医院出口的收费亭上挂有一个牌子,上面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同时还标有“石家庄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市物价局[2003]72号),两小时内2元,超过两小时4元等字样。
进门拿卡,出门交费。两天来,记者走访了省会多家医院发现,虽然这次的“禁收令”已发出几天了,但大部分医院依然没有落实相关规定,停车收费仍在继续。在某些医院,记者出示报纸相关报道后,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并称停车收费是为了方便管理。
然而,9月5日下午记者在市人民医院欣喜地发现,从当天起,这里停车管理有了新规——— 前来就医、住院人员的车辆持当日有效凭证,如当日就诊病历、收费凭证等,免费停车。
镜头二:银行等公共服务窗口停车费照收不误
“这边停,左打,回轮,停,好……”9月6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位于裕华路与育才街交叉口附近的一家银行门口,一名身穿制服、佩戴“和顺泊车”字样标志的男子,很有经验地指挥着记者将汽车停入车位。
走进银行的营业大厅内,记者向一名保安咨询:到银行办业务,是否还要交停车费。“当然收了,这停车场不是银行的,归金领大厦的物业管。”保安的回答十分直接干脆。
约20分钟后,记者办完业务离开时,制服男子要求交纳2元停车费。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西大街的一家银行门前。“交一下停车费。”还没等车子停稳,一名身穿蓝色制服的男子就上前来收取停车费。
当记者向收费人员提出:“报纸上说,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停放车辆,不许收费,有这事儿吗?”这时收费男子立即警觉起来,不再理会走开了。
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和广大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些群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窗口单位应率先落实停车不收费的规定,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两天来,记者却在省会多家银行看到,门前都划有停车位,且有专人负责收费,可见省政府相关规定并未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