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铁腕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以确保完成“十一五”(2005年-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27日向各地方政府下达2010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地市县和企业,并确保这些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强调,今年内我国将不再审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并通过提高土地使用成本、加大差别电价加价幅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手段,使落后产能无利可图、无法生存。
造纸行业淘汰任务提高近8倍
在举行的全国工业系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工信部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大幅高于5月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要求。
《通知》要求今年淘汰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玻璃600万重量箱、造纸53万吨。而此次工信部下达给各地的任务是:炼铁3000万吨,炼钢825万吨,水泥9155万吨,电解铝33.9万吨,玻璃648万重量箱,造纸432万吨。其中,造纸行业淘汰任务提高近8倍。
下达的其余12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焦炭2127万吨,铁合金144万吨,酒精67.7万吨,铜冶炼11.7万吨,锌冶炼11.3万吨,铅冶炼24.3万吨,电石71.8万吨,味精18.9万吨,柠檬酸1.7万吨,皮革1200万标张,印染31.3亿米,化纤55.8万吨。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完成淘汰炼铁落后产能8170万吨、焦炭8250万吨、水泥2.4亿吨、造纸600万吨。其中,炼钢、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目标。
暂停“两高”及产能过剩项目审批
工信部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在当地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告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时限及企业名单,并将名单于7月底前报到工信部。工信部也将在主流媒体和互联网上予以公告。李毅中强调,淘汰落后产能要运用好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按照环保、能耗、安全、质量、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落后产能坚决淘汰。
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暂停“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此外还将加大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在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方面,李毅中说,2010年,中央财政初步安排40亿元奖励资金,对地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