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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震区部分县医院服务量接近震前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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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孔令敏从四川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该省已结算补助地震灾区伤员紧急医疗救治费用4.7亿元,基本解决了前期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垫付的紧急救治阶段的医疗救治费用,缓解了灾区医疗机构运转困难问题。
据悉,为做好地震灾区群众安全过冬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四川省提出了“确保不发生疫情暴发流行,确保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的总体要求。为及时恢复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服务,四川省卫生厅通过加快构建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合理调配灾区医疗卫生人员和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经费保障等措施,确保“四个有”,即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目前,灾区医疗机构已通过加固维修、新建活动板房和临时租用等方式解决了业务用房问题。四川省灾后累计向灾区调配各类医疗设备和耗材35万余件、医疗药品66万余件,灾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监督执法检测等设备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灾区已形成了对口支援、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格局。
截至目前,四川省已下拨重灾区县、乡、村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和灾区困难群众过渡性医疗照顾措施补助经费2.3亿元。同时,四川省财政还向18个重灾县下拨了24亿元地方财力补贴,要求县级政府将其中部分资金应用于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补助。灾区医疗机构正常门、急诊接诊制度,转院制度等制度已经恢复,18个重灾县大部分县级医疗机构服务工作量已恢复到震前的80%,部分接近甚至超过震前水平。灾区医疗服务、医疗收费和费用支付已基本步入正常管理轨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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