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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工作初步完成 卫生部新组建改建司局已开展工作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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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平安王乐民陈飞实习记者吴刚)“目前,卫生部已经初步完成了新设立的医疗服务监管司、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的组建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职能的调整工作。新组建、改建司局已经按照卫生部‘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12月10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贯彻落实“三定”规定的情况。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卫生部“三定”规定。卫生部按照“三定”规定,一是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具体职能进行了调整和交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由卫生部承担,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监管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二是完成了部机关各司局的职责调整工作,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三是初步完成了新设司局职能的调整工作。
医疗服务监管司:体现管办分离重在规范医疗行为
医疗服务监管司成立的背景是什么?与之前的医政司的联系与区别在哪里?内部组成、近期工作重点是什么?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卫生部相关部门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过去,医疗机构从准入到服务等各个环节,管理的专门性不强。成立医疗服务监管司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有效监管,保障医疗机构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医疗机构的运行效能,更好地规范医疗行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位负责人说,医疗服务监管司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这位负责人介绍,医疗服务监管司下设综合信息处、评价处、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处、医院运行监管处。和医政司相比,实际上都属于医政管理范畴。成立医疗服务监管司实际上也体现了管办分离。当前的主要工作是围绕研究制定医疗机构质量评价体系等规范医疗行为。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正有序推进
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围绕自己的职能已开始有序运行。该司主持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录(送审稿)》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已获原则性同意。该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会同有关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临床一线医务工作者等各方进一步论证形成修订稿,经审定后,再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的意见。
据了解,药政司等相关司局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基本药物目录,根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围绕公共卫生和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及常见病、多发病,进一步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比例结构。 tujian.org
围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纳入药政司工作日程的工作还有: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措施,以强化政府对基本药物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采购配送、规范使用、支付保障和价格控制的监督管理,确保基本药物供给保障;进一步论证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及基本药物费用在药品总费用中的比例问题;研究提出高值医用耗材及目录外药物的管理原则。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职能有增减责任更重大
“更名之后,局里的职能机构有增有减,但总数增加,责任更重大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赵同刚介绍说,“三定”方案落实之后,卫生监督局的业务处室总数由之前的8个增加到目前的11个,从各个处设置的变化可以看出卫生监督工作职能的调整。
据了解,原来卫生监督局负责食品卫生的只有两个处,还包含对化妆品等的监管。调整之后,化妆品、餐饮业、保健品等监管职责从监督局划拨出去,同时,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的处增加到4个,分别是食品安全政策信息处、食品安全标准处、食品安全评估预警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处。
“另一个需要加强的职能是职业卫生监管。”赵同刚说,原来只有一个处统管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调整之后两项职能独立,分别设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处。同时,还设置专门的处,负责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目前,卫生部卫生监督局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已经进行了职能调整后相关工作的交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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