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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志山)为充实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河北省卫生厅等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采取多项措施鼓励和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卫生机构就业。
按照该意见,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工作满一年转正时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并在高定薪级工资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从享受浮动薪级工资当月起,连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8年的,可由浮动转为固定,并可继续上浮一级薪级工资。同时,建立乡镇卫生院新招聘医疗卫生毕业生上岗前见习制度,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建立见习基地。乡镇卫生院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市、县两级卫生部门选派,到见习基地进修1年~2年。
河北省提出,医药类高等院校大学生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校期间即可签订定向协议。学生可以优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适当减免学费,优先获得勤工助学机会。
河北省还规定,凡到乡镇及以下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免试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时,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长期在乡镇以下农村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业务骨干,还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时主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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