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灿灿)今年10月11日~12日,2008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统一举行。此次考试是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专门增设的一次考试(本报8月12日报道)。有读者来电询问增设考试的原因,记者就此采访了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护士条例》今年5月12日正式实施。《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包括护士在执业注册上的合法权益。 根据条例要求,对护理技术资格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原来要求毕业生必须通过一年试用期后,方可参加护理技术资格考试。现在只需要取得毕业证书,即使没找到工作的也可以参加考试。今年增设一次考试是因为参加今年6月底护理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都是2007年底至2008年1月报名的,那时《护士条例》还未实施,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需要有一年试用期。而10月的这次考试,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就可以参加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