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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汶川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初步完成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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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左右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
●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将优先安排
●心理康复工程成为恢复重建组成部分
本报综合消息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8月12日发布公告,全文公布《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国内外各界人士,特别是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截至8月7日,汶川特大地震导致69222人遇难,374638人受伤,18176人失踪。当地基础设施严重损毁,其中受损医疗卫生机构达11028个。
上述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重建基础、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城乡住房、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精神家园、政策措施、重建资金、规划实施等15章。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经测算约为1万亿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使灾区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要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项目,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医疗卫生的恢复重建,征求意见稿提出,重点恢复重建县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恢复市县乡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统筹企业办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恢复重建。恢复市级药品监督检验所。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与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三类机构设施设备原则上要共建共享。服务人口较少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用房与乡镇卫生院统一建设,不再单独重建。适当配置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增强服务能力。
根据征求意见稿,四川、甘肃、陕西将恢复重建医院169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3个、妇幼保健机构52个、乡镇卫生院(含统建普通乡镇计生站)1263个、药品检验所7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66个、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348个,配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450辆。
针对心理康复工作,征求意见稿要求实施心理康复工程,在中小学校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在医院设置心理门诊,组织专业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进社区(村庄),开设心理咨询热线,培训心理疏导专业人员,编写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手册和心理辅导手册,医治灾区群众心灵创伤,促进身心健康。
根据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24。
电子邮件发至zhcjcn@nd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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