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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今年下拨新农合补助资金246亿元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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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孔令敏)日前,财政部经商卫生部下拨了中西部22省、东部6省及4个计划单列市2619个新农合县(市、区)2008年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6亿元。由于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参合人数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今年成为中央财政下拨补助资金最多的一年。
据悉,按照“增加补助、全面覆盖、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从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40元给予补助,并对东部地区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计划单列市和有农业人口的市辖区也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自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逐年快速增加,已累计拨付415亿元。
为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财政部和卫生部要求地方财政、卫生部门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新农合资金审核和管理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充分沟通,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尽快分配下达中央财政新农合补助资金,推进新农合的发展,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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