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乐民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应标注而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召回,经营企业要主动下架、停止销售。
据悉,我国有关部门将联合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行为,加强查验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发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信息和网上非法销售行为,并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及除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其他兴奋剂,监督企业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
目前,我国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许可的企业有188家,药品批准文号355个。自2007年10月,执法部门共对违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18家生产企业进行了查处,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14家商业企业(其中5家是非药品生产企业,9家为零售药店)全部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该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说,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是我国政府在反兴奋剂行动中履行国际义务的体现。中国政府加大兴奋剂治理力度,并不是奥运会前的应时之举,而是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兴奋剂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世界反兴奋剂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