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丹5月8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已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一旦获得世卫组织提供的病毒毒株,我国可立即进行疫苗生产。同时,如果世卫组织将甲型H1N1流感警戒级别提高到6级,或者我国发生了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国家药监局将立即启动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新药的注册进行特别审评、审批,缩短其面市所需的时间。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为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尽快获得批准,该局于2005年11月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国家药监局在接收到注册申请后,将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旦受理,在24小时内组织进行技术评审;首轮技术审评工作会在15日内完成。此外,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的已有国家标准的防治药品,国家药监局依法认为不需要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直接进行药品生产的审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将加大对特别审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的上市后监测,保障特别审批药品的使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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