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对4000多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其中价格上调的有31项,主要包括诊疗费、化验费、手术费等基本医疗项目。春节过后,济南市级公立医院也在酝酿涨价。(2月23日《瞭望东方周刊》)
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前提应该是建立在做好两方面工作的基础之上,才可真正被接受。
第一,应该先将一些偏高的检验费用降下来、并通过取消加价售药,从而把药品价格真正降下来。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公立医院推出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涨才能被公众接受和认可。
第二,公众接不接受这种医药价格的调整?关键的一个内容还要看公众看病的总费用能否真正降下来。这项重要内容如不解决,或解决不好,公众看病的负担在改革中就会越来越沉重。那么无论看起来多么合理的涨价行为都难以令他们接受。
这些传递的信息提醒我们,要谨防那种“降价跟不上涨价”的趋利性医改。如果新医改仍然没有从体制上完成对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改造,改革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把民众看病的负担真正降下来。那么它未来的命运将是难言乐观的。广东吴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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