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2008年海南省共受理国土资源信访件、举报件626件,立案调查293宗,已处理、结案468件。其中,对236宗违法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223.60万元,拆除建筑物面积111051平方米。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通过理顺执法监察工作职能,避免职能交叉、重叠、越位和缺位,加强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的制度建设,巡查、监控、现场执法多管齐下,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同时,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开展土地违法案件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违反招拍挂程序出让国有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破坏矿产资源、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中国国土资源报 记者 陈祖洪 特约记者 尹建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