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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进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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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党委组织部日前印发了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该意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盟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管理为
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二是各盟市、旗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市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设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和占编人员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三是经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开发区所设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由所在盟市、旗县国土资源部门管理,设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一些重点开发区也可以由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设立国土资源管理局。四是苏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五是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不随意提格、不随意进入、不随意变人、不随意变更处置国有固定资产。六是各盟市、旗县要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本次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采取自上而下、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自治区要求各盟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旗县要在明年春节前完成。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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