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两年土地利用计划编报,重点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特别是交通、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游牧民定居、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性工业用地的计划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意见》,出台有关加大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力度、做好优质服务等方面的10项措施,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做好民生工程等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的保障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10项措施是:加快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保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的统筹引导;科学安排明后两年土地利用计划;积极主动做好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预审服务;积极主动做好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服务;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可先行用地;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认真做好土地调查和权属管理,及时提供土地产权保障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0项措施中,将强化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统筹,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在农村建设用地中,优先保障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事业等用地。要切实保障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今后两年土地利用计划编报,要重点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特别是交通、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游牧民定居、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性工业用地的计划指标。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列入《青海省廉租住房建设规划》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当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中涉及的住宅用地,必须单独列出,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并要落实到具体地块,加快供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大保障力度,加快供应。加大对湟水河等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区域性危险废物中转处置设施建设土地供应力度。做好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增建二线和柴达尔至木里铁路建设、格尔木至敦煌铁路青海境内工程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的优先供应和报批服务工作。(青海日报 王莉 康维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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