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实施资金专款专用和预算管理等五项制度,加强全省土地整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质量监管,确保资金不挪用、不出错,质量不降低、不打折,使项目和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在项目的踏勘、审查、立项中实行专家领衔、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的源头把关。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预算管理制度,对项目款项建立专账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对工程费用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