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部关于土地整理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实施至今已有两周年,两年来,《条例》在保障湖南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湖南省5684万亩耕地安全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湖南省土地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4.7亩;耕地5684万亩,人均耕地0.84亩,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2006年11月,湖南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希望通过规范与标准化的土地整理,促进国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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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胡进安告诉记者,《条例》分七章,共三十三条,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为主线,主要规范了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立项、实施、土地权益保护、资金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据悉,《条例》实施两年来,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严格以《条例》为施政依据,开展了诸项颇具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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