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农业厅、审计厅、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区各地(州、市)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显示,自治区下达各地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未减少,大部分地区耕地面积有所增加。特别是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端、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的和田地区,党政领导非常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把粮食安全生产始终放在第一位,在这次责任目标考核中取得了98.3分的好成绩,位于全区15个地(州、市)的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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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新疆自治区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去年年底,大部分地区耕地面积稳中有升。其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吐鲁番地区等十一地(州)耕地总面积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和石河子市耕地总量实现了易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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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情况来看,多数地(州、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共同保护耕地的责任体系。和田地区针对本地区自然条件恶劣、人多地少、人均耕地1.39亩的现状,地区行署每年都与县和乡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考核目标责任状,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每个季度定期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重点巡查、抽查、确保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喀什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建立了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对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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