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国土资源厅派出4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10个重灾市 (县、区),专项督查灾后过渡安置房建设供地落实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灾区过渡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用地保障。一,认真搞好灾后过渡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用地情况调查,包括过渡安置用地保障需求、已供地和拟供地的基本情况、面临的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措施建议等。二,明确对过渡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用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三,凡被占地单位和群众的权益遭受损失的,应给予补偿。四,要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全力做好过渡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用地保障。(四川日报 记者邹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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