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我省将开展耕地开垦项目库建设。沿海市县入库新增耕地须达到1万至2万亩以上,通过储备一批耕地后备资源,为全省和各市县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提供持续有力基础保障。
我省耕地补偿压力日益加重
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土地法实施以来,我省连续9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但随着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数量逐年增长,落实耕地补偿制度的任务和压力日益加重,一些问题值得注重和有待解决。我省补充耕地对后备资源的需求不断加大,但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区域分布不均衡;目前各类农业结构调整及涉林用地,大量挤占了耕地后备资源,用地矛盾不断显现;少数补充耕地项目实施计划性差;部分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质量偏低。因此。切实调查摸清耕地后备资源家底,储备一批耕地后备资源并统一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建立项目库显得尤为重要。
多年抛荒耕地不列为入库对象
据介绍,列入这次重点调查入库对象包括: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划定为耕地开垦用地、草本作物用地;适宜整理为耕地的原土地利用现状图其他园地(原种植油棕、剑麻、腰果、水果等作物);近年来经各种方式将原有非耕地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已实际开发种植各类草本作物用地,包括已种植粮食、油料、糖料、香料、瓜菜、水果等草本作物及花卉、种苗的用地;新一轮总规将划定为耕地开垦区的荒草地等土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要求,入库土地须水、土综合条件较好,具备新增耕地的潜力和适宜性;项目以土地整理为主,适度开发、复垦新增耕地。已建、在建、拟建大中型灌区所覆盖、辐射地区作为重点调查地区。但各类生态保护区、大于15度陡坡山地、水土流失及沙化等生态敏感区,现有林地、森工企业单位用地、多年抛荒耕地,均不得列为入库对象。(海南特区报 记者 罗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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