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我市将从源头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并为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同时,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营性项目用地将招标挂牌拍卖取得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后,全市纳入统计的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在拟开工前15日,都要向负责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部门报告。由国家、省审批(核准)的项目,应向省发改委报告。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须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挂牌或拍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等8个条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5000万以上项目将建管理档案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现在起,在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及各开发区(基地)之间,将建立项目管理信息互通制度,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为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对未取得规划初审、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的项目,发改部门将不再予以审批或核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停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期,我市将对去年以来在建和2008年计划新开工项目进行分类和清理。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即日起,各区县、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在办理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手续时,不再要求项目单位先出具国土、规划、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备案后,分别向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建设和环评审批手续。(西安晚报 记者 王彬 实习生 吕燕飞)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