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项目业主切实履行占用耕地补偿义务,确保所补偿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该省全年共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47个,新增耕地7456.61公顷,自2000年起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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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省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州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省政府与16个州(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以及目标责任考核的期限、标准、方法和奖惩措施,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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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该省拟采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与土地开发整理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推进规范造地和土地整理补充耕地工作。去年,云南省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优先安排到示范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陆良、姚安、祥云3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整理项目26个,占地总规模2.49万公顷,估算总投资6.06亿元;下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11.67亿元,审查入库项目118个,建设总规模66596公顷,预算总投资14.55亿元,预计新增耕地5404公顷。(国土资源报 / 记者 冉玉兰 马家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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