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土地执法监察将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批准、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以及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严重侵犯农民利益等行为。同时,还将加强与监察部门以及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案件曝光和案件处理结果公布的力度,案件查处做到既查事又查人,严格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对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要追究行政人员责任;加强与建设、规划、工商、设计以及水、电、气等部门的沟通,实现对在建违法项目的即查即停;建立土地管理奖惩机制,将区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与治理整顿土地违法效绩挂钩,遏制新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记者王月 实习生薛洋 通讯员吴梅 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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