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济源市思礼乡涧南村废除了与一砖场老板签订的协议,收回了村里的25亩土地。因为他们之前签的租地协议属于“以租代征”,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地违法行为。
涧南村党支部书记王信普告诉记者,以前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现在知道了,上项目供地,必须按规定程序,不该给的地坚决不能给。
这样的变化,源于自去年10月10日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司喜云介绍,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难点、热点在基层。由于相当数量的基层干部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比较缺乏,在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为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等决定在全国开展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并由我省承担试点任务。
这次培训活动,我省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将全省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行政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共5万名培训对象全部轮训一遍。截至目前,商丘、南阳、济源三市已完成了先期培训任务,其他省辖市正在陆续展开。全省已举办各类培训班63期,培训乡镇、村干部8645人。
这场大规模的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迅速引起全国瞩目,受到了中央组织部、国土资源部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书记徐光春对此作出重要批示:“用这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是有创造性的,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经验,值得称赞。”
各地普遍反映,培训的进展和成效均超出了预期目标。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说,一个国土资源所只有两三个人,不依靠乡村干部,根本管不过来。通过培训,基本实现了 “法律法规意识明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土地违法现象明显降低,国土资源信访明显减少”的目标。
据最新消息,继河南省之后,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即将全面铺开。(记者董学彦)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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