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土地、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违反执法监察制度规定2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管领导要作出书面检查;违反规定3次以上的,追究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要求,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执行监察土地违法案件及执法过程中,要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矿产资源为重点,对违法占地高发区域和矿业开发集中地区,开展经常性的动态执法巡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一把手是案件查处的第一责任人,把案件查处作为评价一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同时,还要对大案要案公开曝光,将案件挂牌督办。另外,各市州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每年至少要直接立案查处1~3宗典型违法案件。(记者 王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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