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凡是今年底前没有完成本辖区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市县,该厅将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受理其2008年度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转用、征用、供地报件,暂停受理其省级、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的申报。对违反财政制度,违规使用耕地开垦资金的,将会同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检查验收,今年承担有补充耕地任务的13个市县中,到11月中旬,三亚、昌江2市县已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并形成了部分储备指标;临高、儋州2市县完成部分任务指标,部分任务正在实施中;海口、万宁、琼海、陵水、澄迈、乐东6市县正在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文昌、东方、屯昌3市县尚在筹措资金准备实施项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强调,各地必须于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补充耕地任务。(记者 陈敬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