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在广东省惠州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近两年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建立“三结合”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执法责任,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层层落实,促进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提高立法质量,广东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统一制定、审查、发布等制度,逐步建立起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决策机构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同时,建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对2000年到2001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研究,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自2006年至今,根据省政府要求,广东厅对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文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阳光行政”。一些地方在制定相关条例、规章时,通过网站、报纸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广东厅把国土资源所、村委会作为宣传法律法规、推动依法行政的重心。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国土资源所守护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监督员“五员”制度,执法和宣传重心下移。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乡镇所和99%的村委会设立《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栏》。广州、江门、湛江等市也相继开展了政务公开到村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强化管理责任。广东厅建立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结果、行政效能实施办法等制度。省厅成立了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各地加强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惠州市要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2小时内报县局,重大违法案件必须3小时内报至县局、市局,知情不报或缓报造成违法事实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创新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机制。广东厅建立行政复议责任制,完善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机制。自2005年至今,广东厅共受理77宗行政复议案件,撤销和变更率达20%,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深圳等地在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中,胜诉率在95%左右。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把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作为考核下属部门的重要指标。(记者 祝桂峰 刘振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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