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的工作,并对我区第二次开展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吴忠市、贺兰县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任高民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讲到,全国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次全国的统一行动,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区情调查,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与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宁夏国土资源厅刘卉厅长介绍了全区土地调查工作前期准备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她讲到,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中央继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改革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国家土地督查制度之后,就加强土地管理和土地调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要在两年半的时间内,查清全区各类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数据更新制度,建立土地变化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推进土地信息分析应用和社会化服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她说,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调查工作任务,全面掌握土地资源家底,为加强我区土地资源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科学合理使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任高民主任最后强调,全区各市、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在自治区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保证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国土资源厅要牵头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厅要及时落实经费,为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民政部门要负责提供行政勘界成果;建设、水利、农牧、林业部门要负责提供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农业、草场、林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配合做好地类确认工作;环保部门要负责提供各级自然保护区方面的基础资料;统计部门要负责提供社会、经济方面的统计资料,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方面的工作;自治区测绘局要负责提供调查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图件、数据、资料。自治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县(区)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解决调查中的有关具体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任务,客观、真实、全面地掌握我区土地利用数据,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通讯员 李江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任高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宁夏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卉介绍我区土地调查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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