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来,西宁市国土资源部门查处一批以租代征、未批先用、违法用地等涉及土地违法案件。下一阶段,省城土地执法行动将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科学有效地管理好土地资源。
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自查清理阶段,已经有不少土地违法现象浮出水面。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西宁市四区三县新增建设用地51宗,认定涉及违法用地14宗;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四区三县新增建设用地34宗,涉及违法用地的有5宗。通过清理,国土部门发现,西宁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中,存在以租代征19宗,这些案件已分别被省、市、县各级国土部门立案查处。
这次执法行动中,西宁市重点挂牌查处了两宗违法用地案件。西宁花木嫁接培育公司于2006年1月以花卉养植项目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在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二十里铺镇魏家庄村集体土地38.7亩进行非农建设。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在2006年10月对西宁花木嫁接培育公司作出了处理,但该公司接受处罚后,没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恢复养植条件,反而进一步建设房屋对外出租,构成新的违法行为;新潮建筑材料厂在2006年10月擅自占用城中区水磨村集体土地10亩,作为预制板厂房用地,开展非农建设,现土地已硬化,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结合前一阶段查处的案件,西宁市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将对土地违法案件科学分类,依照国家严格耕地保护、有利于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加大处置力度,争取在百日执法行动的第三阶段把已查出的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彻底。对于重点案件,必要时与公安等部门配合行动,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恢复被占用耕地原貌,圈而未用的限期立即拆除建筑,并加大处罚力度,摸索建立土地监管的长效机制。( 张廷锋 晓姝)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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