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下发《辽宁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规定》,并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我省建设用地征地占用耕地需与补充耕地相平衡。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必须符合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且补充的耕地面积、质量必须验收合格,以保证耕地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记者 杨海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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