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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用政府问责制把好土地“闸门”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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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基层政府对土地违法问题默许、纵容,导致非法占地、以租代征、乱占滥用和浪费土地现象不断严重的问题。陕西省近年来强化了土地管理政府问责制,将土地保护与基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联系起来,不履行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地区将被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和查处力度,有效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但同时基层一些市、县、乡镇政府默许、纵容甚至在背后操纵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比较严重。为此,陕西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落实各级政府责任,2006年9月以来先后与各市政府签订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2007年6月,陕西省又将各市与省政府签订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列入考核各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的重要项目,实行责任考核。
为了守住耕地保护这一根“红线”,陕西省今后还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政府问责制。对不履行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主要内容的地方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严重不履行责任的,将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以敦促地方政府把好土地“闸门”。(记者 石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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