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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管不力 四川省5个县政府主要领导遭查处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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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业委员会24日在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跟踪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时透露,自去年以来,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土地主管和监管职责不力,已有5个县政府、3个职能部门、19个乡(镇)政府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写出检讨,5名县级主要领导、5名国土管理干部受到了处理。
从2006年10月开始,全省各级监察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136件,查结1052件,行动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土地管理和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5个县政府、3个职能部门、19个乡(镇)政府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写出检讨,5名县级主要领导、5名国土管理干部受到了处理。
国土资源厅重点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监管,对各地所欠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进行了清理,清理出欠款1.628亿元,截止2006年底已催缴入库91.45%。
据悉,早在去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执法检查。常委会在听取了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重点对绵阳、达州、资阳、凉山等4个市州及所属的12个县(市、区)进行了检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查组认为,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省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势头有所遏制;各级政府在建设用地供应和使用上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得到重视,拆迁安置补偿基本到位;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所加强。
同时,检查组还发现,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地,未批先用、少批多占等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拆迁安置补偿偏低,拖欠、截留失地农民的征地安置补偿款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等。
据介绍,我省提高了对征地补偿倍数、产值、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标准,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补助倍数之和不得低于16倍;从10月1日起,对尚未建立被征地农民谁呢瓜货保障制度、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批准土地征收。
报告还曝光了部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1、绵阳博为装饰有限公司私自租用绵阳涪城区石塘镇东岳村第二居民小组7.15亩土地。2006年9月20日,该公司受到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貌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土地已复耕种植。
2、达州市渠县天星火炮厂未批先用、违规占用27.538亩集体土地案件。目前,该企业已按照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了农用地专用手续,正式建成投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3、达州市大竹县城东乡红砖厂骗取土地审批案。目前,该案已受到严肃处理,3名干部受到刑事追究,骗取的用地批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被注销。(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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