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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行为
2009-05-25
为保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山东近期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查处土地承包、流转中存在的问题,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据了解,山东省这次整治的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在土地承包问题上,主要整治没有落实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规定,或者在承包期内随意调整农民的承包地,以及通过实行“两田制”、多留机动地、高价发包等方式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在土地流转问题上,主要是包办代替,甚至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对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不办理任何手续,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损害农民流转权益的行为;在土地占用方面,主要是违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村土地,在征地过程中方法简单,补偿政策不到位,补偿费过低,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得不到妥善解决;还包括以地谋私,将集体土地暗箱操作,廉价包租、转让等等。

山东省要求,今年年底前,未开展延包的村组要全部完成延包工作,能够确地到户的村全部落实“五到户”,人多地少、难以实行分户经营的城郊农村要采取确权、确股等方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人。今后,除对因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和国家政策性移民等特殊情形而失去土地的农户,可以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承包期内的个别农户之间进行必要调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调整农户承包地。(记者 董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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