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共12项。这次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的一大特点,就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记者 徐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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