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从今年9月起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全面清理土地登记资料,严格纠正不规范土地登记行为,维护土地登记的公信力。
检查的主要内容将涉及:土地登记簿建立情况;土地登记机构建设情况;依法确权登记情况;土地登记程序执行情况;土地登记资料完整性情况;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情况;土地登记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介绍,此举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即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国土部门须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登记有关制度方面进行完善。比如,《物权法》赋予了土地登记簿明确的法律效力。因此,从10月1日起,浙江省各地无论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或注销登记等,都应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记载登记顺序号、登记日期及登记的其他内容,并由经办人、审核人签字。土地登记卡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按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成土地登记簿。
同时,浙江省还将建立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等新型土地登记类型;按照《物权法》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的规定,建立相应供地制度,完善相应登记办法,统一地籍编号体系;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等等。(记者 岳德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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