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10年之后,我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启动了第二次土地调查,计划用两年半时间,到2009年10月31日完成这项工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原有的土地信息已越来越难以满足新形势的需要,成为土地管理决策难、规划难、执行难等诸多问题的原因之一。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我省一项重大的省情省力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掌握全省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彻底查清全省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掌握全省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省、州(地)、县(市)三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并与国家数据库联网;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我省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8月23日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次日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土地调查工作的相关情况。据悉,我省8月起展开了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年内将全面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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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一次土地调查概况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我省于1985年至1991年底完成县级土地详查。农区应用航片和大比例尺地形图、牧区应用美国陆地卫星TM卫片,经过实地调绘,内业转绘、面积量算,最后由图幅控制进行村、乡、县逐级汇总,形成县级详查数据。1992年开始州(地、市)级数据汇总。1996年开始省级汇总,1998年完成。这一重大成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有关政策、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调查显示,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全省耕地面积为1032.02万亩,其中坡耕地402.86万亩;园地9.66万亩,林地3654.6万亩,牧草地60515.3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44.6万亩,交通用地65.8万亩。有限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海东、海南、西宁、海北四个州(地、市),占全省的86.73%。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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