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政府下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此标志着杭州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杭州完成了全市第一次土地调查,基本摸清了当时的土地“家底”,为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但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杭州第一次土地调查结果已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杭州市当前土地利用的现状,难以适应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杭州启动了第二次土地调查。调查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先进科学技术等多重手段,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以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保真”土地数据。
土地调查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从刚刚发布的《实施意见》来看,此次杭州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实地调查全市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制镇的城镇各类土地状况;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掌握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调查成果信息化管理及土地利用信息的互联共享;摸清全市土地权属状况,促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等土地登记发证。
为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戌标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瑞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储根荣为副组长,市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成立相应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相应人员力量,认真做好本地区的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调查将于2009年底全面完成
记者最新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杭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正有序展开,调查将于2009年底全面完成,并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耕地等各类农用地、各类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的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查清基本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建立管理到地块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和规范土地登记制度,建立数据更新、交换和共享机制;建立土地变化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及时检测与快速更新机制。这将为科学制定土地开发规划,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提供基础与依据,而且通过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为实现“以图管地”、“凭证管地”提供科学依据,并真正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以后,只要在相关信息系统中输入有关地块准确位置,其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便一目了然。
对贯彻执行实施《物权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杭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查清杭州全市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明确土地权属界线。并且调查成果还将成为下一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依据,为依法明确土地产权归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这对贯彻执行、实施《物权法》,依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土地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土地调查工作对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也至关重要。杭州第二次土地调查要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用一位村干部的说法就是,“以前在村里谁都说不清有多少土地资产,还不时与邻村发生土地纠纷。现在,政府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等于进一步帮我们摸清土地家底,这项工作的开展将不仅有利于明确村界及地类现状,使我们对村经济的发展有了更好的规划,也从法律上保护了我们集体与个人的财产权。”(许永标 林亮 陈卿)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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