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环境,日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预防和治理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竞标人通过贿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扰乱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竞标资格,该竞标人三年内不得在当地参加土地、矿业权竞标。
在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造田造地、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投标人通过贿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取消竞标资格。该竞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省内国土资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
中介评估机构在土地资产、矿业权评估过程中,通过商业贿赂行为谋取利益,不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评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经查实,该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报告国土资源部门不予确认、备案,评估结果无效。且该评估机构在资质年检年审中不予公告,并取消土地评估资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资产、矿业权评估以及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造田造地、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在审查投标人(竞标人等)资格时,国土资源部门应主动向同级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询行贿记录,对经查询在规定年限内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须按规定取消竞投或评估资格。
《规定》指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如有接受商业贿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