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以后,节约集约用地,不仅自己可以节省开支,还可获得政府的奖励。这是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所规定的内容。该文件出台了很多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措施,促进土地充分合理利用。
对建设项目单位来说,按省政府政策,凡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建设的,各设区的市可根据实际制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鼓励政策。新增工业用地高强度开发利用以及对原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提高容积率的,也可获得鼓励。原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调整租金。
对地方政府来说,政策规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高,评价考核成绩突出的地方,在安排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将予以奖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未达到评价考核标准的地方,将削减该地方的新增用地指标。政策还规定,市州、县市区政府可以在不低于国家制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基础上,制订地价与土地集约利用的调节系数,对利用率、土地投资强度较高的工业项目用地适当给予价格优惠。
为激励城市盘活内部低效利用土地,以及农村盘活集体土地资产,通知中分别作出规定。对城市中已批已用和已批未用的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通过转让、改变用途等措施进行置换。市州、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城市中心区的第二产业企业向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转移,实施产业结构的“退二进三”。同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合理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以集中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以多种方式充分开发利用经依法批准收回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闲置土地,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实习生 吴芳 通讯员 贺正 易梦佳)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