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规定,广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中小企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必要的场地,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条件。 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厂房等,改造建设创业基地,为创办人员和中小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此外,中小企业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者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为鼓励中小企业创新,草案还规定中小企业可以依法自主建立或者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企业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