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近日建立土地管理调度会议制度,督促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责任,促进土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调度会议的内容包括:各市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情况;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情况;土地征收后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落实情况;土地征收批后供地及实施管理情况;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违法用地问题查处及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等。
土地管理调度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土地管理调度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省长召集并主持,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委等部门负责人,各市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参加,涉及特别重大问题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市市长参加。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向省政府提交每次会议的议题和内容建议,并通报全省土地管理相关情况。省直各部门负责汇报相关情况并就调度会涉及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措施。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对会议决定的事项督办落实。各级市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逐项落实议定事项,对问题整改不彻底,违法查处不到位的,严格实行问责制,追究政府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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