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规委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时表示,目前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现象严重,去年以来,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违建量占全市违建98%。
市规委负责人表示,集体土地违法建设主要分四种情况,远郊区县基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偏差,认为搞开发就是新农村。部分乡镇、村队等基层政府在未制定或规划尚未批复的情况下,盲目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建设,还打着“新农村建设”,“农民上楼”等旗号,行房地产开发之实,侵占集体用地,兴建别墅,出售牟取暴利。目前有些区县兴起的“小产权”现象及被市规委和市国土局联合查处的房山青龙湖别墅区就是典型的例子。还有违法建设者采取“以租代征”形式,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自己投资兴建工厂、库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出租谋取利益。
市规委负责人表示,在集体土地中发生违法建设是一种新情况,存在查处难、法律界定不明确等问题,而且对部分的查处缺乏经验,也缺乏很好的对策和办法。市规委将联合各区县及乡镇政府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郭爱娣)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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