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山东、云南、山西、湖南等地就全面启动土地调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山东省对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时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至2008年上半年结束。副省长才利民强调,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土地调控、合理利用土地、明确土地权属、规范市场秩序,将起到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严密组织,抓好落实。
云南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研究具体措施,完善配套制度,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土地调查任务。该省及时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各州、市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措施;对省、州(市)、县三级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省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云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及时上报国土资源部。
山西省政府要求通过这次调查,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土地调查完成后,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土地管理工作,应以调查成果为依据。未完成调查任务的地区,将暂停土地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工作。土地调查虽已完成但未依法登记的土地,不得流转。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湖南省政府成立了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要求国土资源厅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队伍资质审查和调查人员的培训。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以合同方式规范调查行为。县(市、区)建立了五级检查验收制度。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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