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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连续6年实现土地占补平衡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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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第17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我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严格规划管理,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开发整理连续6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我省是典型的高原山区农业省,山地面积占94%,农村劳动力人均耕地只有5.5亩,土地资源呈现山区多、坝区少,陆地多、水域少,林地多、耕地少的特点。近年来,全省国土资源部门以提高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依法严格审查报批各类非农建设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自2000年国家有计划组织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来,云南省明确提出土地开发整理平均每年补充耕地13.2万亩,到2010年,全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32万亩的总体目标。 同时,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在工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大力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全省各地认真执行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占补平衡政策,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二十五点零九亿元。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实现了耕地面积稳定、基本农田面积稳定、种粮面积稳定和粮食总产量稳定。
省国土资源厅宣传办主任 马家龙说: 从2001年到2006年底,全省实施了448个占补平衡项目。全省新增耕地达到了103万亩,同期建设占用了耕地只是70多万亩,所以,我们全省实现了占补平衡,补大于占30万亩。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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